洛陽有旅游年票的人趕緊看
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洛陽市旅游年票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洛政辦〔2019〕5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洛陽市旅游年票使用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9年11月5日
洛陽市旅游年票使用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洛陽市旅游年票管理制度,更好地發揮旅游年票的利民惠民作用,推動我市旅游產業快速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旅游年票的適用對象
(一)具有洛陽市戶籍的居民;
(二)在洛大中專院校學生;
(三)在洛居住、工作一年以上,并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或持洛陽市居住證的非洛陽戶籍人員。
二、實行旅游年票的旅游景區(點)
旅游年票所含旅游景區以洛陽市域(含縣市)內備案收費景區(點)為主,實行分批納入,逐年調整。本期納入旅游年票的景區(點)有:
(一)本地景區:龍門石窟、白云山、龍潭大峽谷、雞冠洞、關林、白馬寺、天池山、龍峪灣、木札嶺、神靈寨、黛眉山、欒川竹海野生動物園、新安函谷關、青要山、天河大峽谷、天子駕六博物館、漢光武帝陵、王鐸故居、有生工礦游景區、東方紅農耕博物館、定鼎門遺址博物館、龍馬負圖寺、天堂明堂景區、麗景門、蝴蝶谷、荊紫仙山、程園、范園、玄奘寺、玄奘故里、張鈁故居、國色天香四季牡丹展覽館、花果山、國家牡丹園。
(二)外地景區:焦作青天河、焦作神農山、濟源黃河三峽、山西晉城相府莊園、山西晉城九女仙湖。
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旅游景區(點)應逐步納入旅游年票景區,鼓勵社會企業商業開發建設的旅游景區(點)自愿加入旅游年票景區。
旅游年票景區(點)的退出,應由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批準后方可退出。
三、旅游年票的辦理與使用
(一)辦理地點:洛陽市旅游年票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年票辦)指定的旅游年票代理銷售點。
(二)旅游年票實行實名制。本地居民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在洛大中專院校學生持本人學生證,在洛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的非洛陽戶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和居住證(或有關證明、正常繳費的本人洛陽社?ǎ,到市年票辦指定的旅游年票代理銷售點辦理,或通過年票辦提供的在線銷售平臺辦理,同時采集持卡人的必要相關信息。在手機微信上綁定個人年票卡信息,可生成電子年票,選擇年票實體卡和電子年票任一方式均可進入年票景區游覽。
(三)旅游年票銷售價格現按60元/張執行。年票價格本著保持基本穩定、適度調整的原則,價格調整由市年票辦根據納入旅游年票景區(點)的門票總價值增減幅度和社會承受能力適時提出調整方案,報市人民政府研究、批準后公布實施。
(四)旅游年票辦理后不予退換。丟失、損毀補票須到市年票辦辦理,每張另行收取工本費。
(五)旅游年票自現場辦理之日起第五日生效,有效期一年,有效期以系統提示時間為準。
(六)旅游年票持有者在年票有效期內,可到旅游年票景區(點)參觀、游覽(每個景區每天限用一次);旅游年票僅含景區(點)第一門票,不包含園中園、景區內娛樂設施及講解、導游、索道等其他收費項目。
(七)旅游年票不含保險,建議持卡人在旅游時自愿購買保險。旅游年票為有價證卡,持有人進入景區(點)時,不得再索要門票。
(八)旅游年票有效期內,無論票價或管理體制是否變化,旅游年票所含的景區(點)都必須切實保障年票持有人享受與正常購票游客的同等待遇。旅游年票僅限本人使用,涂改、仿造、轉借無效。
(九)森林公園冬季防火閉園期間,該景區旅游年票暫停使用,具體日期以對外公布的為準。旅游年票景區(點)因故封閉、停止對外開放需提前15天向市年票辦報告并向社會公告。旅游年票景區(點)應堅持安全第一原則,按照核定、公布的最大承載量實施旅游者流量控制,當旅游者數量可能達到最大承載量時,景區(點)應當提前公告并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景區(點)和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啟動應急預案,采取疏導、分流等特殊措施,保證游客安全和景區及周邊環境秩序。
(十)在本辦法印發之日前已辦理旅游年票的,在年票有效期內可憑年票直接進入新增旅游景區(點),不必重新辦理。
四、旅游年票款的管理與使用
(一)旅游年票收費使用市財政局提供的河南省政府非稅收入票據和河南省政府非稅收入專用繳款通知書,旅游年票款由市年票辦代收后全部繳入市級非稅收入財政專戶,由市財政局統一管理。旅游年票款每年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編制經費預算,報市財政局審核后方可支出。
(二)旅游年票實行代理銷售制度,每張旅游年票銷售代理費用為5元,由市年票辦按期支付年票代理銷售點,用于代理銷售網點單位推廣發售旅游年票。
(三)旅游年票款的三分之一用于全市旅游宣傳促銷和年票管理機構經費支出;三分之一返還旅游年票景區(點);三分之一用于全市文化旅游節慶活動及年票景區的旅游服務質量、旅游基礎設施、旅游公共服務設施、旅游保險體系建設的獎勵、補助及銷售代理費用。
(四)市年票辦每年年底向各旅游年票景區(點)反饋本年度年票款收支情況。
五、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對旅游年票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以主管副市長任召集人,市旅游、財政部門主管負責人任副召集人,市發改、公安、文物、宗教、城管、林業及各有關縣(市、區)主管負責人為成員的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協調旅游年票實施過程中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
聯席會議下設市旅游年票管理辦公室,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主管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市年票辦統籌領導協調,洛陽市旅游信息中心負責旅游年票的制作、管理、運營、發行、票款的征收、使用等具體事務,協調相關部門提供完善的管理和服務保障,為旅游年票景區(點)和市民做好服務,確保旅游年票正常運轉。
具體職責:
(一)修訂旅游年票相關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完善提升景區年票服務設施;
(二)根據市民需求,合理布局,適時調整旅游年票代理銷售網點,做好旅游年票代理銷售網點的年審及合同簽訂、培訓、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對旅游年票設備和發售系統及時進行維護更新,做好技術保障和使用指導;
(四)負責旅游年票卡的制作發行、旅游年票資金的財政結算、旅游景區(點)、年票代售點的年票返還款的管理支付;
(五)做好旅游年票的宣傳策劃、市場拓展延伸、旅游年票售后服務、投訴受理等工作。
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旅游景區(點)要認真貫徹落實旅游年票管理制度,對不認真執行旅游年票制度、阻礙旅游年票實行、阻撓旅游年票持有者進入旅游景區(點)參觀游覽的,要嚴肅追究有關旅游景區(點)負責人及其相關領導的責任。
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依照《旅游法》和安全生產管理法律、法規,履行旅游安全監管職責,落實安全生產、監管主體責任,制定應急預案,建立旅游突發事件應對機制。落實旅游景區最大承載量核定、公布、實時監測、疏導分流、預警上報、應急避難、特殊預案等旅游者流量控制制度,組織交通、公安等部門,對通往景區的外圍道路入口和主要集散地進行流量監控,在景區外部進行引導、分流和截流,確保游客生命財產安全和景區(點)正常秩序。
六、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旅游年票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洛政辦〔2017〕25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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